具體來說,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組織開展優質中小企業評價、認定和推薦工作。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企業按工商注冊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培育平臺參與自評。州市級主管部門根據評價和認定標準,對企業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并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實地抽查,初審通過的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開展審核、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公告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或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原則上每年第二季度開展。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認定標準,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和實地抽查,初審通過的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被推薦企業進行審核、抽查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具體內容,相關企業可以可登錄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官方網站(http://gxt.yn.gov.cn/),在專精特新企業申報文件中查找具體標準,并按照文件要求積極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