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青海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青工信中〔2023〕9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為支持和培育我省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強化“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梯度培育機制,現計劃開展我省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推薦范圍
符合《實施細則》中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標準,未被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已經不在認定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二、申報資料初審及推薦
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創新型企業評價認定需嚴格按照“線上+線下”同步申報審核,由屬地工信部門逐級審核推薦。
(一)線上申報及初審推薦
請組織屬地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登陸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按照培育平臺要求進行注冊、填報和提交(企業端操作手冊見附件2),各級主管部門登陸https://zjtx.miit.gov.cn/zxqy/進行逐級審核推薦(用戶名及密碼已發送至各級主管部門)。市(州)級審核推薦工作請于2月4日前完成。
(二)線下申報及審核推薦
組織申報企業線上填報的同時,要求同時報送紙質版申報材料和相應的佐證材料。線下審核推薦過程中,務必核實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確保線上填報數據與線下資料保持完全一致,并匯總填寫《青海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申報匯總表》(見附件1),于2月4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
三、強化屬地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
請各級主管部門按照《實施細則》要求,積極強化屬地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建立健全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庫并進行動態管理,對入庫企業予以重點培育和扶持,組織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應報盡報,鼓勵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四、注意事項
按照《實施細則》梯度培育要求,認定成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是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基礎,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申報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基礎,不能跨梯度認定。為打好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基礎,請各級主管部門充分重視申報推薦工作,做好屬地企業動員和審核推薦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推薦原則。按照“誰審核、誰負責,誰推薦、誰負責”原則,請屬地主管部門積極做好《實施細則》和相關扶持政策解讀工作,要求申報企業認真對待線上填報的內容和流程,結合實際情況按時、如實進行填報。
(二)資料要求。企業紙質版申報材料封面需標明“青海省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材料”及企業名稱、企業所在地(具體到縣區)、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書脊處印“青海省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材料”及企業名稱。企業申報材料及各市州推薦文件需報送一式兩份,推薦文件中請注明聯系人、線上審核人員及聯系方式。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淑嬌
聯系電話(傳真):0971-6150716
郵箱:604912370@qq.com
附件:1.青海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申報匯總表
2.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企業端操作手冊
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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