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貴安新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大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力度,根據《貴州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組織開展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年度信息更新、簡單更名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
1.中小企業自愿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進行自評,完整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
2.企業在培育平臺申報后,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初審符合評價標準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推薦意見,填寫《貴州省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表》(見附件2),于2024年2月8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表等紙質文件一式一份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蓋章紙質版留存各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備查。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
1.創新型中小企業須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先通過“數字化水平評測”窗口進行自評后,如實完整填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
2.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本地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參與申報,并按照《實施細則》,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初審符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標準的,中小企業主管部提出推薦意見,填寫《貴州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表》(見附件2),于2024年3月18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名單匯總表、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蓋章紙質版(一式一份)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
三、優質中小企業信息更新
請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屬地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于3月1日-4月30日間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通過“企業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塊”,填報2023年底有關數據,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
四、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簡單更名
1.企業申請。企業向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簡單更名申請表》(見附件4),并提供佐證材料。
2.核實和報送。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核實企業滿足簡單更名條件和要求后,匯總填寫《簡單更名申請核實匯總表》(見附件4)于2024年3月18日前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佐證材料請妥善保管,留存備查,無需報送)。
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1月3日
(聯系人:袁麗娟、李悅;聯系電話:0851-88668174、0851-8866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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