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提升我省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激發涌現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照《河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豫工信企業〔2023〕45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決定開展2024年度第一批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2021年度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河南省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截至2024年4月10日企業注冊滿兩年,且是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符合《實施細則》規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二、申報時間
4月10日前。
三、組織實施
(一)線上申報。采取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方式,企業須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zjtx.miit.gov.cn),通過“數字化水平評測”模塊進行自評,進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模塊,如實、完整填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并上傳佐證材料。
(二)市級審核。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按照屬地原則,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核查,按分配名額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同時完成線上提交工作。
(三)省級認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的企業材料進行評審、實地抽查并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印發正式名單。
四、復核工作
按《實施細則》要求,我省2021年認定的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已被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除外),全部參加復核,按照上述第一、二、三項要求及程序自愿申請完成復核。未申請和未通過復核的企業,到期后相應稱號自動失效。為加強政策銜接,在正式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依然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圍繞我省確定的7個先進制造業集群和28個重點產業鏈質量提升,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持續壯大“7+28+N”群鏈,著力打造推動產業發展的新質生產力,培育提升新動能,為推進新型工業化做好戰略支撐。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指導企業嚴謹、規范整理申報材料,落實好初審責任,對企業提供的佐證材料進行核實,把好材料真實性審核關口。各地需與企業主要負責人就材料真實性進行當面談話,談話結果要寫入推薦文件。各地要統籌本年度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工作,對本次申報企業中,有意申報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注意指導企業在準備申報材料時,對標“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高質量出具審計報告,編制申報材料,避免重復工作,減輕企業負擔。
(三)分配至各地的推薦名額非最終認定名額,請各單位嚴格按照《實施細則》要求,聚焦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確保推薦企業符合認定標準,我廳將擇優予以認定。對整體報送質量不高或企業有明顯不符合《實施細則》標準的,將予以通報。
(四)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4月10日前完成申報初審和推薦工作,將企業申報材料紙質件(附件2一式2份;PDF格式電子版由各地匯總后刻錄至一張光盤)、推薦匯總表(含可編輯電子版)、主管部門導出的《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含可編輯電子版)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局),所有材料需加蓋公章。為進一步加強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與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工作的銜接,本次申報嚴格按照規定期限,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審核堅持公平公正,隨機抽取專家。我單位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培訓,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資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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