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教育)局、開發區經濟發展與安全監管部,各有關單位:
按照山西省科學技術廳工作安排,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分三批進行。現就我市申報認定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為確保申報質量,我市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日期分別較全省安排提前10天,第一批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10日,第二批申報截止時間為7月31日,第三批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16日。
二、申報流程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工作嚴格執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晉科發〔2022〕31號)有關規定,申報企業按照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山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晉科函〔2024〕48號)文件要求,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fuwu.most.gov.cn),進行網上填報。(后續將通過工信部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辦理相關業務,系統已設置企業社會信用代碼為新平臺賬號,需企業設置登錄密碼)。
企業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和附件材料裝訂成冊后一式三份(一正本兩副本,其中一正本報省科技廳,市、縣兩級科技部門各留存一副本)于規定時間內報所在縣(市、區)科技部門、開發區經安部,各縣(市、區)科技部門、開發區經安部統一匯總并進行實地核查后出具推薦函、推薦匯總表和現場核查表,同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含正本掃描PDF版光盤)一并集中報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術科。其中開發區(主區和金匠園區)企業報開發區經濟發展與安全監管部同時,還需另報一副本至企業所在縣(市、區)科技部門。
申報企業在提交正式申報材料前,應提前到市、縣科技部門進行材料初審。其中,2021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后再提出認定申請。企業聯系人必須為本企業全職職工,提交申報材料后如遇變動,應及時與市科技局及省高企認定辦聯系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實行屬地管理。各縣(市、區)科技(教育)局、開發區經濟發展與安全監管部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本地主管部門和組織推薦單位,要做好本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組織申報和日常管理工作。
企業是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主體。要加強對中介機構服務高企申報的規范管理,引導和鼓勵申報企業自主匯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堅決杜絕中介服務機構對高企申報認定大包大攬。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對非申報單位報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扎實培育、按時申報
各縣(市、區)科技(教育)局、開發區經濟發展與安全監管部要做好對申報企業的培育發展、材料審查和組織推薦等工作,對擬申報企業申報前、申報中和申報后做好跟蹤服務。要做好本區域申報企業的實地核查工作,對全部申報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后出具《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地方現場核查意見表》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地方現場核查情況匯總表》(https://kjt.shanxi.gov.cn/xxgk/zfxxgkml/acs_11737/zhqykjc/202404/t20240429_9552295.shtml下載)。
(三)主動服務、規范管理
各縣(市、區)科技(教育)局、開發區經濟發展與安全監管部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要進一步強化日常服務和監管,規范日常管理。要加強與同級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了解掌握企業是否有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等情況發生。對企業發生重大變更(如更名、搬遷、撤并等)或重大問題的,要及時上報,并依據高新技術企業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四、有關事項
(一)中介機構
按照山西省科技廳申報通知要求,企業應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規定,選擇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其中“不良記錄”指:(1)因執業情況受到財政部門、稅務部門行政處罰;(2)受到注冊會計師行業協會自律懲戒(含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3)受到注冊稅務師協會自律懲戒(含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年檢不合格、取消會員資格);(4)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的其他不良記錄。
中介機構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山西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官方網站或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信息服務平臺和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方網站等渠道查詢。
企業在選聘中介機構時,要認真查詢其相關資質及信用等情況,確保所聘用的中介機構符合條件,并出具書面承諾。企業在報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時,要單獨向科技部門提供在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或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信息服務平臺等官方渠道查詢的中介機構相關資質及信用情況截圖。中介機構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http://www.cicpa.org.cn)、山西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官方網站(http://www.sxicpa.org.cn/)或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方網站(http://www.cctaa.cn/)等渠道查詢。
(二)專項審計報告出具
1.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專項審計報告應附有經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備案的驗證碼,并附申報企業支付專項審計報告費用的發票。
2.稅務師事務所:省內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報告應在省注冊稅務師協會——山西省稅務師行業信息化管理系統進行報備,報備后可打印報告封面,并生成二維碼。掃描封面二維碼可檢驗報告真偽,并附申報企業支付專項審計報告費用的發票。
3.省外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參考第1、2條要求執行。
(三)特別提醒
市科技局從未授權、委托或認定任何單位、社會組織或中介機構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理代辦機構。各申報企業應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任何單位或個人給出的各種承諾,避免合法權益受損。
(四)其他事項
本通知中未提及事項,按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山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晉科函〔2024〕48號)執行。
聯 系 人:高新技術科 丁鼎
聯系電話:0356-2688003
電子郵箱:kjjgyk2198230@163.com
附件:1.山西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山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2.各縣(市、區)組織推薦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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