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辦企業〔2024〕84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4〕142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開展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提出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復核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企業需如實、自主填報,并提供有關佐證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機構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我廳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
(三)申請企業需符合《河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豫工信企業〔2023〕45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實施細則》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四)企業無需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僅需提供相關說明,確保數據真實、規范。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界定細分市場范圍。2.介紹細分市場規模。相關數據需有出處,市場規模推導符合邏輯。3.介紹本企業細分占有率情況。
(五)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填報地址為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填報時間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線下與線上數據應保持一致。
(六)企業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其中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必須納入審計報告。務請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如不一致,將影響申報結果。具體審計報告要求可參閱《財政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審計報告查驗完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服務管理的通知》(財辦會〔2024〕15號,https://www.miit.gov.cn/jgsj/qyj/wjfb/art/2024/
art_f3d19cada31e4f4891c83bb22f8a7504.html)。
(七)如發現企業存在申報數據造假,將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取消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稱號,并禁止企業至少三年內再次申報。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情況,將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
二、推薦要求
(一)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核推薦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推薦工作。
(二)要擇優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或“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2),初審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
(三)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技術創新性的審核力度,確保申請書填報數據與佐證材料一致,提升推薦質量。要加大服務力度,組織力量為申報企業提供全覆蓋的免費咨詢輔導服務。
(四)不予推薦新申請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三種情況:一是已成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二是與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持股/被持股比例超過50%);三是同一集團內與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
(五)對于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推薦復核的,需說明原因。
(六)對于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或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的企業,不予推薦。各地推薦報告中需包含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網站查詢情況說明。
(七)對申請復核的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指標不作要求,對新申請的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八)申請書第一至第九部分由申請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線上填寫后打印加蓋公章,第十部分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填寫。申請書封面推薦時間統一填寫為“2024年6月”,推薦單位統一填寫為“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九)為保證企業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各地在初核后,指導符合推薦條件的企業修訂申請書和佐證材料,并修改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數據,保持線上線下數據一致。于2024年5月17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推薦報告、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2,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3)、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4),以及佐證材料各兩份報送至省廳中小企業局。
三、信息更新工作
請組織本地有效期內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于5月10日﹣6月10日期間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進入"企業信息更新"模塊,填報2023年底有關數據并上傳相關年度審計報告。未及時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企業,將取消復核資格。
四、簡單更名工作
組織適用簡單更名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根據《關于組織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申報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辦企業〔2021〕119號)要求,報送相關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地組織申報企業認真學習工業和信息化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政策解讀(https://zjtx.miit.gov.cn/zcjd.mp4)。在推薦工作中要強化產業導向要求,嚴格按照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的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指標篩選推薦;對充分競爭領域的一般性消費品、一般性制造業在審核中嚴格把關,避免無效申報。
(二)各地對推薦企業要嚴格進行現場核查,并與申報企業主要負責人就材料真實性進行當面談話,在推薦文件中要有以下描述:“我單位對此次所有推薦企業均進行了現場核查,并與企業主要負責人就材料真實性進行了當面談話,企業負責人均承諾全部申報材料真實”。
(三)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對各地推薦企業進行審核后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后,原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四)根據往年情況,均有部分企業忘記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登陸賬號、密碼,建議申報企業提前登錄平臺確認。
(五)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不得以參加收費培訓班或解讀班作為企業申報前提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審核中通過“雙隨機(隨機分組評審、隨機抽取專家)”“盲審”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請提醒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
聯系方式:各地申報聯系方式見附件7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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