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管委會科信局、銀川經開區經發局,各有關企業: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廳高新火函〔2024〕114號)要求,寧夏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辦公室(以下簡稱“認定機構辦公室”)將在全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自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圍
本次自查范圍為我區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具體為2021年至2023年經認定機構辦公室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自查內容
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管委會科信局和銀川經開區經發局等屬地科技管理部門對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企業是否存續并正常從事研發、生產和經營活動,包括:是否按照規定及時報告了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等發生的重大變化信息;
(二)更名企業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了相關事項;
(三)企業申請認定材料是否合規并符合認定條件的相關要求,包括知識產權、技術領域、研發活動、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研發費用歸集、人員等申請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符合認定條件的有關要求。
三、自查方式
(一)企業自查。企業對照檢查內容進行認真自查,如實填報“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附件1),加蓋企業公章后提交至屬地科技部門。同時,自行整理歸檔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相關材料、研發費用輔助帳及相關佐證材料、企業職工花名冊、科技人員名單及參保證明、研發活動證明材料、成果轉化證明材料、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歸集依據及代表性合同和票據、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備查。
(二)地方檢查。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管委會科信局和銀川經開區經發局等科技部門對轄區企業填報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進行全面檢查,對屬地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進行實地檢查。
(三)對經企業自查或地方檢查發現不符合認定條件、存在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由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管委會科信局和銀川經開區經發局等科技部門會同同級財政和稅務部門書面提出處理意見,匯總填報“擬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情況匯總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關要求開展自查,并積極配合屬地科技部門做好檢查工作。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須如實上報,并對上報和留存備查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屬地科技部門要妥善保存檢查過程中的相關材料,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對違規的機構、個人應及時處理,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報請認定機構辦公室處理,對檢查中發現的其它重大問題及時向認定機構辦公室匯報,確保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的條件。
(三)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管委會科信局和銀川經開區經發局等科技部門按本通知要求,于5月20日前形成本地區自查報告(見附件3),加蓋公章后,連同“擬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情況匯總表”(加蓋科技、財政和稅務部門公章)上報至認定機構辦公室。所有企業填報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留存屬地科技部門備查。
(四)各地科技、財政和稅務部門在組織檢查工作時要認真落實中央和自治區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本次檢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做好各項檢查工作。
五、聯系方式
自治區科技廳高新處
申利忠 0951-5026942
寧夏科技發展戰略和信息研究所
李洪娟 0951-5032792
王軼慧 0951-5032719
附件:1.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
2.擬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情況匯總表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專項自查及整改情況報告
寧夏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辦公室(代章)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關于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復核通過企業名單的公示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廳關于2024年第一批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的公示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廳關于2024年第一批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的公示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新一輪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補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對2021年度自治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復核的通知
寧夏省2024年自治區重點研發計劃(高新技術領域)擬立項項目公示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