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4〕244號)和江蘇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的通知》(蘇科高發〔2024〕108號),按照《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以下簡稱《評價辦法》)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采取企業自主評價、屬地化管理、省級服務監督的工作模式,依托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以下簡稱“平臺”),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評價條件和指標、評價工作流程以及評價入庫企業監督管理等按照《評價辦法》和《工作指引》執行。各區鎮科技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組織開展、實地核查以及相關異議、投訴、舉報信息核實處理等。
二、企業參評要求
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自愿和屬地原則登錄平臺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自主進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參評企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則以及《評價辦法》和《工作指引》的有關要求,在線填報信息及上傳文件不得涉及國家保密信息,不得弄虛作假,確保所填報信息和上傳文件的準確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
三、評價工作開展
(一)市科技局、區鎮科技管理部門對參評企業填報信息的完整性、規范性、合理性和指標條件符合情況進行核驗,對直通車條件相關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審驗。對參評前一年及當年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不得推薦入庫。本年度參評企業如存在以下情況,區鎮科技管理部門須在公示前開展實地核查,并及時將核查結果反饋至市科技局: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科技人員占比90%及以上,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
3.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二)各區鎮科技管理部門要充分挖掘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參與評價,積極與同級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工信、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溝通,形成工作聯動和合力,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應評盡評”。本年度評價工作分三批次集中受理,太倉市級截止時間分別為:第一批7月30日、第二批8月30日、第三批9月30日。每批次結束后,由區鎮科技管理部門對本轄區內存在異議的企業開展實地核查,核查工作需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各區鎮科技管理部門要積極開展日常巡檢監督,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已入庫企業,及時向市科技局申請撤銷該企業入庫登記編號,被撤銷入庫登記編號的企業當年不得再次參與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本年度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對全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集中抽查,被抽查企業名單由平臺隨機確定推送,如被抽查企業更新數據后影響企業入庫達標的,各區鎮科技管理部門應組織實地檢查,并于12月5日前完成集中抽查和相關處理工作,在抽查中發現不符合條件、不配合集中抽查或存在嚴重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按程序在平臺申請撤銷入庫登記編號。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太倉市科學技術局程奎峰
聯系電話:5352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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