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各技術中心企業:
現將兌現《關于加快推動哈爾濱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實現工業強市若干政策措施》(哈政規〔2021〕10號)“第六條強化企業創新體系建設”中企業技術中心能力再提升項目補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需同時具備下述4個條件:
1.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和納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無違法違紀、失信及涉黑涉惡等情況;
2.申報企業為2023年年底前認定的市級以上(含市級)技術中心企業,且已登錄哈爾濱工業企業服務系統(http://iem.harbin.gov.cn)完成2023年度報表并審核通過;
3.申報企業為正常經營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
4.企業在2023年期間的研發設備、軟件投入、研發系統平臺建設、檢驗檢測設備購置等投入額達50萬元以上。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1.哈爾濱市企業技術中心能力再提升項目申請報告(附件1);
2.佐證材料。佐證材料要按照評審申報提綱參考格式,需提供體現2023年購置的研發設備在企業研發工作中的作用,設備對企業技術中心能力提升的必要性的相關佐證;
3.為了便于機構(專家)審核,申請報告和佐證材料應掃描成一個pdf文件上報,企業提供的申報材料必須設置詳細目錄,且目錄應可點擊跳轉到對應位置。
三、申報程序
1.企業申請。請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及時將通知傳達到屬地內相關企業,申請企業將申報材料(PDF掃描版)報送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
2.材料確認。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的材料完整性、準確性進行確認,于7月17日前形成推薦文件和《2024年企業技術中心能力再提升項目企業研發設備明細匯總表》(附件2),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一并上報市工信局郵箱kjc130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3.審核。我局將組織有關專業機構(或專家)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實地核查研發設備用途、作用等情況,并形成評審意見。
四、特別提示
按照《關于加快推動哈爾濱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實現工業強市若干政策措施》第十八條要求,對符合本政策措施支持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給予支持。企業要自行確定申報項目,特別注意同一事項與申報“固定資產投資獎補”“技改獎補”之間是否有重復,如因重復申報不能通過審核的,責任由企業自負。
哈爾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日
(聯系人:張歡、李曉玉,聯系電話:84664074、86772412)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