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貴安新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大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力度,根據《貴州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組織開展2024年第二批創新型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及2021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
1.中小企業自愿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進行自評,完整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
2.企業在培育平臺申報后,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初審符合評價標準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推薦意見,填寫《2024年度貴州省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表》(見附件2),于2024年8月19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表等紙質文件一式一份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蓋章紙質版留存各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備查。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
1.創新型中小企業須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先通過“數字化水平評測”窗口進行自評后,如實完整填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
2.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本地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參與申報,并按照《實施細則》,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初審符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標準的,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推薦意見,填寫《2024年度貴州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表》(見附件2),于2024年9月19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名單匯總表、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蓋章紙質版(一式一份)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
三、2021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
1.2021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須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進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窗口,如實完整填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
2.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本地符合條件的2021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與復核,并按照《實施細則》,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初審符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標準的,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推薦意見,填寫《2021年度貴州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推薦表》(見附件2),于2024年9月19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名單匯總表、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表》蓋章紙質版(一式一份)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
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7月19日
(聯系人:袁麗娟、李悅;聯系電話:0851-88668174、0851-8866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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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2024年二季度創新型中小企業通過審核名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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