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診療裝備與生物醫用材料”等6個重點專項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發布,標志著新一輪科技創新項目的啟動。這些專項涵蓋了從基礎研究到應用開發的多個層面,旨在推動我國在相關領域的科技進步和產業發展。申報指南詳細闡述了項目的申報條件、研究方向和資助政策,為科研機構和企業提供了一個明確的指導框架,有助于他們更好地參與到國家科技創新體系中。
一、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國務院相關部門的科技主管司局。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科技廳(委、局)。
3.港澳科研單位牽頭申報重點專項項目,分別由香港創新科技署、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按要求組織推薦。
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
二、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應根據指南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應整體申報,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必須覆蓋指南方向所列的全部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項目設1名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項目的組織實施應整合優勢創新團隊,聚焦指南任務,開展聯合攻關。鼓勵女性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承擔任務。
(一)申報單位資格要求
1.申報本次重點專項的項目(課題)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以下簡稱內地單位),“常見多發病防治研究”“生育健康及婦女兒童健康保障”“診療裝備與生物醫用材料”“干細胞研究與器官修復”“前沿生物技術”重點專項的項目(課題)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也可為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協商確定的港澳特別行政區單位(名單見附件1)。
2.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前。
3.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具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
4.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不得作為牽頭單位或參與單位。
5.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6.各重點專項申報指南中對申報單位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資格要求
1.除特殊說明外,項目(課題)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2.除特殊說明外,項目(課題)負責人應為60周歲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則上團隊其他參與人員年齡要求同上。
3.青年科學家項目負責人應為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則上團隊其他參與人員年齡要求同上。
4.港澳單位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的相關規定,愛國愛港、愛國愛澳。
5.項目(課題)負責人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
6.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及港澳特別行政區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7.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8.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
9.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10.項目申報的限項要求按照《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統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科辦資〔2022〕107號)執行。
11.各重點專項申報指南中對項目(課題)負責人和參與者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法規與倫理要求
1.涉及人類遺傳資源采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等的項目,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
2.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活動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3.涉及人的生命科學和醫學研究的項目,須遵守《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學和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人胚胎干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等國家相關規定和倫理規范。在項目正式實施前,應按照規定通過倫理審查并簽署知情同意書。
4.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要遵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有關規定,使用合格實驗動物,在合格設施內進行動物實驗,保證實驗過程合法,實驗結果真實、有效,并通過實驗動物福利和倫理審查。
5.涉及人工智能的項目,應遵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等國家相關規定的倫理要求和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專業委員會發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倫理規范》等倫理規范。
6.涉及科技倫理的項目立項后,項目承擔單位和主要參與者應加強科技倫理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科技倫理要求,尊重國際公認的倫理準則。若在執行期間更改研究方案的,項目承擔單位應重新向項目管理專業機構提交更改研究方案后的科技倫理審查意見。
三、申報程序
本指南所涉及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采用一輪申報程序,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1.網上填報。項目牽頭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科管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申報書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將作為后續形式審查和項目評審工作的依據。
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科管系統等查詢相關科研人員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和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等在研項目情況,避免因不符合限項申報要求導致形式審查無法通過。
項目牽頭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4年9月11日8:00至10月18日16:00.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2.組織推薦。申報書須經相關單位推薦。各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于2024年10月22日16:00前通過國科管系統逐項確認推薦項目,并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每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3.形式審查。專業機構將對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要點附于各重點專項的申報指南后。
四、國家重點研發計劃6個重點專項項目明細
1.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生物安全關鍵技術研究”重點專項項目
2.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前沿生物技術”重點專項項目
3.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干細胞研究與器官修復”重點專項項目
4.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診療裝備與生物醫用材料”重點專項項目
5.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生育健康及婦女兒童健康保障”重點專項項目
6.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常見多發病防治研究”重點專項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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