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脈醫療對外透露,由于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未填報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近期被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導小組取消自2023年起始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下稱“高企資格”),并于近日收到浦東新區稅務局第二稅務所的《稅務事項通知書》,被追繳從2023年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并要求繳納滯納金。
一、全年預期凈利潤增長或被“抹平”?
經心脈醫療初步測算,需補繳的稅款及滯納金合計約為6000-7000萬元,對凈利潤的影響預計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10%以上。數據顯示,心脈醫療2023年全年歸母凈利潤為4.92億元,2024年前三季度歸母凈利潤為5.53億元。若不考慮非經營性風險因素帶來的損益影響,預計2024年歸母凈利潤增長在0-10%左右。意味著,若補稅事項落實,心脈醫療2024年全年預期凈利潤增長或將被“抹平”。
知名經濟學者表示,“企業在財稅問題上需要聘請一些專業人士,用好政策優惠,避免稅款補繳影響市場對上市公司的看法。”
二、被撤銷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常見原因
(一)高新收入占比未達標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近 1 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 60%。其中,高新收入涵蓋企業通過研發與技術創新活動獲取的產品(服務)收入以及技術性收入(如技術轉讓、技術服務和委托研究開發收入),而總收入則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計算。在實際操作中,部分企業由于未能精準核算總收入與高新收入的數額,致使高新收入占比不達標,進而影響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認定。例如,廣州某公司在計算總收入時,未將轉讓控股子公司股權所獲的股權轉讓收入納入其中,最終導致高新收入占比未達標準,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受阻。
(二)研發費用占比不達標
按照相關認定管理辦法,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需分別達到 5%(收入≤5000 萬元)、4%(5000 萬元 <收入≤2 億元)、3%(收入> 2 億元)。研發費用的歸集涉及多個復雜項目,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設計費用、裝備調試費用與試驗費用、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等。任何一個具體研發費用項目的歸集失誤,都可能導致研發費用總額計算偏差,使研發費用占比無法達標,從而使企業面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三)科技人員占比不達標
依據規定,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應不低于 10%。這里的科技人員和當年職工總數均按全年月平均數計算,涵蓋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且兼職、臨時聘用人員全年在企業累計工作時間須達 183 天以上。在實踐中,一些企業因科技人員統計口徑不準確,或因企業人員變動較大,導致科技人員占比未能達標,最終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如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導小組在 2024 年 10 月 28 日發布的公告中,就有 73 家企業因科技人員占比不達標而被取消資格。
(四)申請認定弄虛作假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明確指出,企業在申請認定過程中若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認定機構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現實中,部分企業為滿足認定條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在研發費用、科技人員等相關指標上虛增數據。相關部門通過現場調查、資料查閱、詢問取證、專家論證等方式核實后,便會取消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例如,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導小組發布的滬高企認指〔2024〕005 號、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發布的蘇高企協〔2022〕7 號公告、四川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小組發布的川高企認〔2019〕5 號等,均反映了此類問題。
此外,企業若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同樣面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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